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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三地法院试点"跨区域立案"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作者: 2017-06-08 16: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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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任珊)京津冀法院跨域立案一体化工作又有最新进展。记者昨天从北京市高院了解到,北京法院全辖区及京津冀三地的7家试点法院已实现跨域立案服务,未来当事人递诉状将免去异地奔波之苦,打官司的成本也将有所降低。

据介绍,这7家法院分别是北京第三中级法院、北京朝阳区法院、天津第一中级法院、天津武清区法院、河北唐山中院、河北唐山路北区法院和河北唐山丰润区法院。跨域立案即案件协作法院和案件管辖法院依托信息平台,完成当事人立案材料提交、审核、受理工作,方便当事人立案。

跨域立案具体流程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通过京津冀三地任一法院自助立案平台提交起诉材料及证据,通过网络系统传输至管辖法院,管辖法院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直接予以登记立案。

据悉,北京法院全辖区已经实现跨域立案,这意味着,在这7家试点法院,可以立所有北京法院管辖的案件;在北京的任一家法院也可以立天津、河北5家试点法院管辖的案件。但天津和河北之间,则只能通过5家试点法院互相跨域立案。

目前,跨域立案主要适用于京津冀试点法院及北京市辖区中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案件、执行类案件。

记者了解到,4月下旬,北京、天津、河北三地法院曾召开京津冀法院立案一体化座谈会,研究制定京津冀立案一体化工作办法。据北京高院副院长吉罗洪介绍,京津冀地域相连,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推进,三地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融合,三地人员、企业、资金、信息互动频繁,异地诉讼易发多发,当事人在异地打官司需要往返法院多次,异地诉讼成本大。“立案环节是诉讼的第一道关口,此举既能促进三地法院立案标准统一,也能便利当事人诉讼。”

下一步,北京高院将总结跨域立案服务一体化试点工作的经验,进一步提升三地法院立案规范化、标准化的水平,拓展跨域立案服务的范围和领域。

关键词:京津冀,立案标准,民商事案件,试点工作,高院,中级法院,当事人,丰润区,案件管辖,自助

责任编辑: 马书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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