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两法衔接”工作纳入政府依法行政考核体系
市“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向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市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市人民检察院报送了2016年度全市“两法衔接”工作考核成绩,标志着纳入政府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后,全市首次“两法衔接“工作考核顺利结束。 2016年12月,市“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将全市“两法衔接”工作考核纳入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两法衔接”工作考核人员编入市依法行政工作3个考核组。考核组对23个县(市、区)及近40个市直部门进行了实地考核。对重点领域、案件信息录入少的单位调取了行政处罚台账,对存在的问题作出了限期整改等处理。同时,注重收集、调研各地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确保了考核效果,达到了以考核促工作的目的。 2016年7月,市“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将各单位“两法衔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绩效考核”和“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同时列入市人民检察院对县(市、区)“两法衔接”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指标主要包括:“两法衔接”工作组织领导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信息共享平台应用情况、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和办理等情况。 市人民检察院、市法制办自2014年牵头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成立了市“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当年年底,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成员单位达880家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正式联网运行。截至2016年底,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向信息共享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8.9万余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24件,有效防止和纠正了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优化了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两法衔接”工作得到省、市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上做了典型发言。(程恩刚) |
关键词:两法衔接,依法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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