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您当前的位置 : 长城网 >> 保定频道 >> 民生

河北省农房保险户均保额提高至3万元

来源: 河北新闻网 作者:刘清波 2017-01-23 18:44:1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刘清波 通讯员卢平聚、何菲)从河北省财政厅获悉,日前该厅与省民政厅、省保监局联合印发通知,要求提高农村住房保险保额,在户均1万元保额基础上,提高至3万元。

  河北省许多农村住房常年面临洪涝、泥石流和火灾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风险,每年因灾害事故造成倒塌、损坏的农村住房数量多、损失重,严重影响农民的正常生产生活。为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救灾减灾工作中的作用,2013年河北省启动了农村住房保险试点推广工作,按照每户每年8元的标准缴纳保费,保额1万元。保费由农户缴纳2元、各级财政资助6元。截至2016年底,全省农房保险试点县(市、区)由2013年的16个扩大到94个。从试点来看,保险赔偿帮助农村受灾农户提高了灾后重建住房资金保障能力。

  不过,由于保额低、赔付少,各级财政在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不得不投入大量资金,加重了各级财政负担。对此,河北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经与保险机构协商,决定从2017年起,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通过提高保额,增加保费,适当扩面,化解因灾给政府带来的救灾风险。

  根据通知,河北省将保额提高到3万元,分两个类别确定保费标准:Ⅰ类地区为山区、坝上地区及其他多灾易灾地区的县(市、区),每户每年11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7元、县级财政补助2元、个人自筹2元。Ⅱ类地区为Ⅰ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县(市、区),每户每年9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5元、县级财政补助2元、个人自筹2元。如果因灾害造成参保户房屋倒坍或严重损坏,保险公司赔付3万元、中央财政补助1万元,再借助农房改造补助政策,基本能够满足受灾农户房屋恢复重建资金需要。今后,若再发生重特大洪涝等灾害,地方财政对参保户不再专项安排灾后重建资金。

  今年,河北省将有105个县(市、区)参保,参保户达到855万户,总保额超过2565亿元。2017年,省级财政安排此项补助资金4300万元,比去年增加1800万元。

关键词:河北省 补助 住房 农村

责任编辑: 李艮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