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在深被诉侵权面临1.29亿美元索赔
美国苹果公司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一家美国公司起诉,其iPhone手机和iPad平板电脑专利侵权,合计索赔1.29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9亿元,创下中国知识产权侵权索赔额最高纪录。 1月4日,原告方在广东召开媒体见面会称,之所以在中国深圳中院起诉,是因为中国是制造大国,市场规模巨大,并且中国近年来也在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因此原告的中国专利价值最高。此外,涉案专利本身为中国专利,被控侵权行为地在中国包括深圳。本案索赔期内苹果销售到全世界的iPhone手机和iPad平板电脑均在中国制造,因此是中国专利的被控侵权产品。 原告公司是一家美国夏威夷公司,持有的中国发明专利的名称为“寻呼方法及装置”,申请日是1995年6月15日(优先权日:1994年6月24日),授权公告日是2001年4月11日。据专利发明人介绍,该专利是一项与3GPP通信标准有关的基础发明,在中国、美国、欧洲、日本、韩国等14个国家均有专利保护,是目前手机、具有GPRS功能的平板电脑等通信产品涉及的一项基础专利。 原告从2008年起在美国先后起诉摩托罗拉、思科、黑莓、三星、LG、索尼爱立信、夏普、HTC等多家知名移动通信设备公司,并先后与之达成了全球和解或签订了专利许可协议。原告在中国还与华为公司通过友好协商方式签订了全球专利许可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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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艮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