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警方破获一起非法储存、买卖烟花爆竹案
未经许可储存、买卖危险物质,不仅违反国家规定,更是置自身安全和周围群众生命财产于不顾。近日,顺平警方破获一起非法储存、买卖烟花爆竹案,缴获烟花爆竹414箱。 12月12日20时许,顺平警方在枪爆隐患排查工作中发现:顺平县神南镇刘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经过查处,在刘某亲戚家的车库及旧房内发现非法储存的鞭炮、笛音雷等烟花爆竹414箱,全部予以收缴。据违法人员刘某交代,在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曾经购买价值2万余元的烟花爆竹进行销售、并非法存储。 目前,违法人员刘某(男,45岁)已被顺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通讯员:王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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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艮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