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纪委44家派驻机构覆盖100家机关
实现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是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自去年以来,河北省积极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省纪委已设立派驻机构44家,其中综合派驻23家、单独派驻21家,将100家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纳入监督范围,实现了省一级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 注重优化结构,统筹干部配备 为推进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派驻机构改革的路线图;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的通知,对派驻机构领导体制、职能调整、主要职责、机构设置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我省结合现有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情况统筹考虑纪检组监督任务、监督对象、党员数量、行政审批事项及专项资金数额等因素,结合现有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情况,共核定派驻机构编制356名。44个派驻纪检组中,4至7名编制的17个,8至12名编制的22个,13名编制以上的5个,体现了既适应工作需要、又从严控制的精神。 遵循“敢于担当、善于监督”的标准,扩大选人用人范围,加大系统内外交流力度,逐步配齐配强派驻机构干部。提拔使用4名设区市纪委副书记和纪检组监察室主任担任纪检组组长,从派驻监督的省委办公厅等部门交流使用4名干部担任纪检组组长。在一般干部配备上,人随编走,从部门抽编补充56名优秀干部到纪检组工作,其他缺配人员通过遴选、选调等方式逐步配备。 在纪检组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配备方面,明确编制8至12人的纪检组可设立两个内设室,13人以上的可设立3个内设室;各室设主任1名,由副组长兼任,切实加强了派驻机构整体功能和干部梯次配备。 综合派驻凸显监督效果 “我们驻在省政府办公厅,综合监督9个厅级单位,驻在一家,监督多家,既能保证监督全覆盖,又体现出精准投放监督力量。”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组长苏小强说。 该纪检组属综合派驻。刚刚开展工作,苏小强就分别与9家综合监督单位及其直属单位的418名副处级以上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提出严格要求。 加大综合派驻力度,是我省派驻机构全覆盖的一大亮点。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前,省纪委派驻省直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有50多个,由于力量分散、职责不清等,监督效果不佳。针对这种情况,在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中,省纪委改变“一对一”的派驻模式,采取“1对N”方式,让纪检组驻在一家机关办公、管若干家的事,更好地聚焦主责主业。 经过改革,在44家派驻机构中,实行综合派驻的23家,监督覆盖单位达79家。省纪委派驻监督覆盖单位尽管增加60多家,派驻机构数量反而减少4家,真正做到了精简高效。 定位准才能责任清,责任清才能履好职。综合派驻纪检组牢牢把握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明晰与驻在部门关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根据监督对象承担的职责和分管工作,迅速开展第一轮督促检查,督促省委办公厅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试行)》等8项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制度,迈出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重要一步。 强化统一管理,提供组织保障 做好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日常管理和后勤保障。 省纪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规定除办公用房、用车等后勤保障由驻在部门负责外,派驻机构干部的党组织关系、群团关系、工资关系及办案费用由省纪委直接管理,工资福利等享受同级同等待遇。此举增强了派驻机构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归属感。 为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省纪委研究制定了《委厅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派驻机构工作办法》等10项制度。着手研究制定派驻机构干部管理、工资档案管理、交流、退休、业务培训等方面的具体办法。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建设联席会议作用,围绕干部管理和综合保障等11个方面问题,研究具体措施。 各派驻机构边组建、边工作、边立制,先后健全完善了《纪检组“十个一”工作法》《纪检组工作职责》《纪检组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10余项规章制度,让制度更有权威,让监督更有力量。 |
关键词:河北省纪委,派驻机构,职责定位,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