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供电公司清洁能源替代“煤改电”工作火热进行
2016年5月20日,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六次会议将涿州市划为“禁煤区”,明确要求2016年10月30日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燃煤锅炉用清洁能源替代。根据会议要求,涿州市政府制定并下发了《涿州市城中村煤改气实施方案》及《涿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燃煤锅炉改造实施方案》。 目前,国网涿州市供电公司与市政府密切协调,共同调研完成了涿州市党政机关燃煤锅炉基本情况的摸排统计工作,其中167个单位确定进行“煤改电”替代项目,采暖面积510153.24平米,供电负荷6.38万千瓦,使用蓄能式电锅炉、电暖气。 为了保障居民能够在入冬前使用上清洁能源,“煤改电”工作意义重大且时间紧、任务重。该供电公司通过与保定市公司相关部门汇报沟通,在资金及物资等方面予以大力协调,全力加快实施进度,同时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多方面大力配合,共同推进项目实施,以确保涿州市“煤改电”工作如期完成。(徐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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