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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四检合一”办理环保案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2016-07-06 15: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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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州(江苏)7月5日电 记者丁国锋 通讯员薛洁 程婷 记者今天从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自2014年以来,泰州检察机关共发出惩治环境污染检察建议118份,开展警示教育119场,受众人数8000余人,推动了泰州市水城水乡建设。

针对农村地区环境问题突出的现状,泰州市检察机关较早将查处职务犯罪范围锁控在农村改厕、环卫、长江采砂等领域,并同公安、法院、环保等部门联合制订环境保护刑事案件集中办理实施意见,2014年以来共计查办95件124人。

2014年起,泰州市检察院联合环保局、法院、公安局等部门出台意见,借助“两法衔接”平台,建立公检法高效、快捷的办案机制,加强保护生态文明的合力。2015年3月,泰州市检察院与市环保局会签共同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工作方案,已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14件14人。

据了解,泰州检察机关建立了环保案件民事、行政、刑检、自侦“四检合一”办案机制,实现线索共享和协作查办,为开展民事公益诉讼奠定证据基石。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内部双向移送环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12件,逐步实现环保案件多元化监督工作格局。

关键词:检察机关,民事,法院,办案,查办,农村改厕,自侦,行政案件,受众,职务犯罪

责任编辑: 李艮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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