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出台公积金新政 异地贷款将破冰
房价尚在高位,商业银行惜贷。在此背景下,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昨日公布《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多项举措缓解百姓购房之困。新政主要包括,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个人房贷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可提高首套自住房贷款额度。《通知》还首次提出“推进异地贷款业务”,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 公积金·新政解读 异地贷款将“破冰” 新政: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解读:对于文件首次提出“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任兴洲表示:“这是公积金制度改革中的主要内容。以往画地为牢,这次是很大的进步。” 据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介绍,根据他的团队进行的研究,在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务工的农民工,绝大部分人希望用挣到的钱回户籍所在地的中小城市或县城镇购买住房。但由于住房公积金不能异地贷款使用,所以进城务工人员通常很少使用公积金。如果住房公积金在哪儿都可以缴、哪儿都可以用,就可以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升制度的公平性,更好地服务于“住有所居”的住房政策目标,促进“三个1亿人”城镇化发展目标的实现。 |
关键词:三部门 公积金新政 异地贷款 |
责任编辑: 段沙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