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贫困县约束退出机制
本报北京10月14日讯 记者张维 针对个别国家级贫困县脱贫后不愿“摘帽”及“戴贫困帽炫富”的现象,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司长苏国霞在今天国新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坦承,这种现象确实存在。为控制此类现象,扶贫办主要采取改革贫困县的考核机制、建设扶贫县的约束机制、逐步建立贫困县的退出机制三项措施。 “贫困县的评定取决于该县人均GDP、人均财政收入、农民人均收入三个标准。有一些县用贫困县的名义争取了国家的支持以后,没有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上,而是集中在城市建设等方面。”苏国霞说。 为此,苏国霞透露,扶贫办目前正在改革贫困县的考核机制。过去各省对县的考核主要以GDP为导向,由此引导贫困县的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县城建设、工业、招商引资上。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在生态脆弱地区的贫困县,要取消GDP的考核,其他的贫困县也要降低GDP在考核中的比重。要引导贫困县把工作重点用在关注民生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上面。 扶贫办还将建立约束机制。“作为贫困县,享受国家的政策支持,就应该接受相应的约束。我们正在研究从三个方面对贫困县的行为作出约束。一是规定必须作为事项,比如,贫困县的财政投入要安排相应的比例,更大的比例用于民生和扶贫。比如,贫困县的党政领导的配备、工作机构的配备,要更多把精力放在扶贫上面。再比如,贫困县必须按照国家的要求,科学地建档立卡,派驻驻村工作队,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工作队,确保每个贫困人口都有帮扶责任人。二是禁止做的事情,像那种宽马路、大广场,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是我们要约束的禁止作为的事项。”苏国霞说。 此外,还有提倡作为的事项,即要求每一届县级班子任期内,要作出扶贫的承诺,要完成减贫的任务。 苏国霞透露,类似的约束机制,已经征求了各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很快就要下发文件。 扶贫办还会建立退出机制。过去富裕起来了还留在贫困县名单里是为了继续享受政策支持。“我们现在正研究一套正向的激励机制,县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以后会得到更多的好处。我们也在研究,到底什么样的指标体系下,达到什么样的发展程度,就必须退出贫困县的行列。” 据了解,目前,贵州、甘肃等省份已经建立了“减贫摘帽”的激励机制。 |
关键词:退出机制,约束机制,扶贫办,减贫,人均财政收入,三中全会,贫困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