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对企业安全生产划分诚信等级 激励先进企业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提出,今年我省将实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划分诚信等级。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管理状况、兑现安全生产承诺的诚信程度,将企业分为A、B、C、D四个级别,不同级别的企业,将会得到相应的激励或限制。 安全生产诚信等级管理将覆盖所有实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企业。实行安全诚信等级管理后,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公开承诺的形式,向政府、职工及社会承诺信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义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达标,并主动接受监督。 不参加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估或未向社会公开承诺的企业,直接作为D级企业管理。发生死亡1至2人责任事故的企业,其诚信等级下调1级,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者1年内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其诚信等级直接调为D级。有效期内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企业,经整改后仍未达到标准的,其诚信等级下调1级。列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其诚信等级一律降为D级管理,待“黑名单”解除后重新评估确认。 我省将对不同等级的企业,在行政审批、用地审批、招投标、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浮动费率、奖项评选以及产业发展及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激励和限制措施。诚信等级为A级的企业,享受在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审查)事项时开辟绿色通道并承诺限时办结等激励政策,在项目审批、专项资金安排和生产要素协调等方面给予优先办理。诚信等级为D级的企业,将被暂停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生产方面的审批,未整改达标前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延续手续,同时将依法从重实施行政处罚,取消其评选相应荣誉的资格,不得减免税收和行政性收费。 |
关键词:安全生产,诚信,等级 |
责任编辑: 刘世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