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保定保障性住房实行绿色建筑标准
一直以来,个别市民都存在着“保障性住房的建筑标准偏低”的误解。这个误解会在住建局刚刚颁布的一则新令中完全化解:从2014年起,保定市新开工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这个新规矩,是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推进绿色建筑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实施而制定出的。 保障性住房是政府投资或政府主导的项目,在保障性住房中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将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绿色保障性住房,可有效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安全性、健康性和舒适性,对全社会推行绿色建筑具有示范效应。 在保障性住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是要将绿色建筑相关内容纳入保障性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审图、施工、建立、验收、使用管理各个环节。设计单位要按照《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进行建筑设计,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未按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的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绿色建筑要求建筑本身对环境伤害降至最低,在选材、施工、运行等各个阶段都坚持环保、低碳理念,充分利用阳光等自然能源,达成人、建筑与自然环境协调发展的目标。 2013年保定市政府《关于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促进低碳保定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15年,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25%,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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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保定,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