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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3月1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实施 可扫二维码

http://www.hebei.com.cn 2014-02-28 10:52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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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2月27日讯(张建国)2月27日,记者从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自2014年3月1日起,河北将全面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统一启用新版营业执照,停止对企业年检,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放宽企业注册登记条件,加强后续的监管。

  注册资金由“实缴”改为“认缴”

  从3月1日起,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工商机关只登记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再登记实收资本。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定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定公司全体股东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限定公司股东缴足出资的期限。另针对金融机构、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等公司的特点,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

  停止企业年检 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制

  企业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每年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工商机关报送以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为主要内容的年度报告,由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系统进行查询。新制度推行后,工商部门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情形严重的也将被列入“黑名单”,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约束机制,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企业注册地址可“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

  据了解,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前,注册登记规定对于场所的要求较为严格,审查标准涵盖了场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建筑物法定用途等条件,且通常一个具体地址仅能登记为一家市场主体的住所,这就增加了一些拥有多个经营地点的企业办理手续的难度。

  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后,企业对注册登记的住所条件也将有所放宽,在新版营业执照上则体现为“一照多址”或“一址多照”。工商机关的职责也将转变,只对请人是否享有住所的合法使用权进行形式审查,对登记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相符的依法处理。而规划、建设、国土、房屋管理、公安、环保、安监等部门以及其它行政许可部门主要对房产经营用途是否符合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特定条件进行审查,并对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监督管理。

  记者还在新版营业执照上看到,除了包含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内容外,还特别增加了二维码标识。该二维码内包含了该企业的名称、注册号等信息,通过手机扫描该二维码,可直接跳转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链接网址,查看企业相关信息。如此一来,交易双方只要扫描对方执照上的二维码,就可知道对方的信用状况,普通消费者也可通过该方式查询企业营业执照的真伪。

  此外,工商部门还将陆续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全面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发照、网上查档的电子化登记管理模式。此举可降低行政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更加便民利民。

关键词:河北,注册,资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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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  刘世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