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十一个月 河北省高速处罚超速行驶高达26万起
前十一个月,全省高速上的超速高达26万起,即使按照超速罚款的最低金额100元计算,全省仅高速公路上的超速罚款就高达2600万。12月11日,河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召开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调度会,盘点1—11月份全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情况。 交通事故发案有规律 从事故形态分析,碰撞运动车辆交通事故高居首位,占事故总数的52.8%;从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引发事故的最主要原因,占事故总数的63.1%,其中未保持安全行车间距引发事故占15%。记者从省高速交警总队了解,今年1—11月份,高速交警处罚超速行驶26万起,客车超员2457起,占用应急车道6万起,“两超一占”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然存在,这些交通陋习引发交通事故所占比重最大。 多项举措打造“防护盾牌” 高速总队严格落实交通事故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召开专题调度会议11次,发布预警信息278条。先后对53处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隐患整改,协调交通部门安装了76处爆闪灯和160块提示牌,施划了200余组震荡标线,有效提升了道路交通安全系数。在春节、五一、十一假期以及京港澳高速施工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发布安全提示;加大违法行为媒体曝光力度,刊播以案说法专题新闻365条;针对超员、超速、超载、酒驾、占用应急车道5类重点违法行为,设计制作了5000张宣传挂图,在服务区、收费站广泛粘贴;发送交通安全提示短信20余万条,发布实施路况和安全常识微博9000余条,促进了广大交通参与着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的提高,对事故预防起到了积极作用。 恶劣频繁天气事故预防“先机” “从今年国庆长假首日开始,雾霾天气多发,呈现来临早、面积大的特点,截止目前,高速交警已实施恶劣天气交通管制48次,其中,12月7日、8日大广高速、黄石高速连续管制36小时。”高速交警总队指挥中心副主任吴昊介绍说。总队研究制定了八项《恶劣天气交通管理硬性规定》,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职责追究,给干部民警戴上了预防事故的“紧箍咒”。如,每天分析研判气象条件和车流量变化、及时制定《勤务工作预案》、大队领导必须在路面一线、加强相邻大队和友邻单位的协作配合等,确保了遇有恶劣天气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早开通。 高速交警温馨提示 据1—11月份事故统计分析,0-3时发生事故较多,占事故总数的19%;1-5年驾龄驾驶人交通肇事较多,占事故总数的37.9%;在匝道口发生事故占总数的19%,在互通立交处发生事故占总数的9.6%,以上两个部位发生的事故占全部事故的28.6%。高速交警提醒,以上时段、驾龄段和高速公路点段应格外注意。(记者白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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